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等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的产生与公共管理事业现代化的发展密不可分,自创立后百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目前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我国于1999年正式设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设立的基本依据就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满足公共管理事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明确指出: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特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其他公共机构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自创办以来,在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需求旺盛的环境下,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充分的办学基础和经验:在培养模式方面,制定了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培养方案、论文分类及指导性意见等一套比较成熟的专业学位培养标准;在师资队伍方面,建立了一支由国内外知名学者、党政机关专家型领导干部组成的复合型、应用型师资队伍;在质量监督方面,形成了涵盖合格评估、专项评估、专项巡查、质量认证等比较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在管理服务方面,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引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作用,各培养院校也相应成立了专业的公共管理硕士教学管理及服务部门,发挥了很好的教学质量保证和教学服务保障作用。自创办以来,公共管理硕士培养院校不断增加,报考人数不断提升,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已成为提升我国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的重要渠道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内涵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有着多元化的学习需求。为此,各培养院校根据办学优势、地域特点和自身规划,结合所招收学生的学科背景及工作需求,开设了一系列与公共管理实践密切相关的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爱好特长和职业发展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掌握该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相应的政策分析方法和技术,切实提高相应的职业胜任力。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院校开设的专业方向达500余个,开设比较多的专业方向有政府治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地方政府治理、政府数字治理、公共服务与绩效管理等。这些专业方向延伸到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突破了传统的学科分类,为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精心培养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打造了开放性平台,探索出一种学科交叉、知识融合的新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三)专业学位类别服务面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公共管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广大公务员和公共机构从业者队伍能够与时俱进,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方法,能在复杂情境下解决公共管理实践问题。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公共服务精神。在此背景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大部分为在职学生,他们毕业后可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少部分重新就业的公共管理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前景也较为广阔,他们既可以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如各类协会、基金会、智库等)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相关工作,也可以去非公共部门的行政管理等岗位就业。(四)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了解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实践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完成有实际应用价值或运用理论开展实际问题分析的学位论文,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能够从事与本学科有关的应用研究和实际工作。更多详情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等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的产生与公共管理事业现代化的发展密不可分,自创立后百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目前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我国于1999年正式设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项目,设立的基本依据就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需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满足公共管理事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明确指出:根据新形势下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特设置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其他公共机构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自创办以来,在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培养需求旺盛的环境下,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积累了充分的办学基础和经验:在培养模式方面,制定了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培养方案、论文分类及指导性意见等一套比较成熟的专业学位培养标准;在师资队伍方面,建立了一支由国内外知名学者、党政机关专家型领导干部组成的复合型、应用型师资队伍;在质量监督方面,形成了涵盖合格评估、专项评估、专项巡查、质量认证等比较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在管理服务方面,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引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服务作用,各培养院校也相应成立了专业的公共管理硕士教学管理及服务部门,发挥了很好的教学质量保证和教学服务保障作用。自创办以来,公共管理硕士培养院校不断增加,报考人数不断提升,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已成为提升我国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的重要渠道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内涵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有着多元化的学习需求。为此,各培养院校根据办学优势、地域特点和自身规划,结合所招收学生的学科背景及工作需求,开设了一系列与公共管理实践密切相关的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爱好特长和职业发展规划,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掌握该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相应的政策分析方法和技术,切实提高相应的职业胜任力。目前,我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院校开设的专业方向达500余个,开设比较多的专业方向有政府治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地方政府治理、政府数字治理、公共服务与绩效管理等。这些专业方向延伸到公共管理的各个领域,突破了传统的学科分类,为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精心培养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打造了开放性平台,探索出一种学科交叉、知识融合的新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三)专业学位类别服务面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公共管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要求广大公务员和公共机构从业者队伍能够与时俱进,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方法,能在复杂情境下解决公共管理实践问题。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公共服务精神。在此背景下,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大部分为在职学生,他们毕业后可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少部分重新就业的公共管理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前景也较为广阔,他们既可以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共机构(如各类协会、基金会、智库等)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相关工作,也可以去非公共部门的行政管理等岗位就业。(四)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旨在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信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了解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实践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完成有实际应用价值或运用理论开展实际问题分析的学位论文,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能够从事与本学科有关的应用研究和实际工作。更多详情